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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农民工讨薪成为每年一度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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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09: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临近岁末,“一年一度”的治理欠薪攻坚战拉开了大幕。各地行政、司法部门加大了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亮出“闪电拳”:1月22日下午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次日开始正式施行,其中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
  与此同时,与步步下降的气温相对,农民工讨薪类留言逐渐“增温”。去年12月,一河南网友留言称父亲在四川某公司务工时受伤,要求给予赔偿和支付拖欠的8、9两个月的工资 。1月22日,一名在山西打工者留言称,去年2月份来晋做建工,“麦收秋收都没结账,到现在停工一个多月仍拿不到工钱”。一位讨薪农民工在留言中写道:“现在都快过年了,中央一直报道要保证农民工工资问题,可到地方咋这么慢呢?我们怎样才能拿到工资呢?”
  确实,如这位工友所说,中央从来没有放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力度。2003年,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讨薪。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并提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诸项措施。同年12月,最高法院紧急通知要求限期执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2010年2月,针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正式发布。2011年2月,“恶意欠薪”正式入刑。
  在劳动维权所依据的法律框架日趋完善、行政手段与司法途径相互配合的今天,农民工讨薪问题为何仍然周期般地出现呢?从大的方面说,可以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上找根子;从小的方面说,可以拿出欠薪多发的建筑领域自身特点、农民工维权意识差等原因。然而,相关部门法律执行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推诿拖延不能不说构成了欠薪问题往往久拖不决的另一个原因。就在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的当天,央视播出反映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个别工作人员接访讨薪人员态度粗暴的新闻节目:一名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几乎是呵斥窗外的农民工“走开!”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而中央领导同志的基层调研,抱着“如能看到真贫就值了”的态度,问群众有什么“恼火事、烦心事”,亲民爱民之风扑面而来。如果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也能多问问窗外农民工的“恼火事、烦心事”,与他们感同身受,把他们的“痛”当成就发生在自己的家人、父母身上,那么,农民工欠薪问题恐怕就不会成为一年一度的“社会之痛”了。(作者:吕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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