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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开曝光5起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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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5: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按照中央、省委网信办工作部署,信阳市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深入推进“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从严整治挑动群体极端对立情绪、宣扬恐慌焦虑情绪、挑起网络暴力戾气等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根据工作进展,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息县

  1.网络账号“!**”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八万八从缅甸带回来一女性”的虚假图文内容,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破坏网络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息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账号持有人梅某处以行政处罚。

  淮滨县

  2.属地网络平台账号“下**”借账号信息挑动对立情绪,攻击特定群体,破坏网络生态。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淮滨县网信办依法责令平台对该账号予以关停注销。

  固始县

  3.属地网络平台账号“七**词”制作发布多段含有刻意挑动群体矛盾内容的语音信息,造成广泛不良影响。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固始县网信办依法责令平台清理相关违规内容,并对该账号予以禁言处置。

  商城县

  4.商城县某店铺抖音认证账号“安**修”,虚构发布“标题党”文案的广告,挑动负面情绪博流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商城县网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处置,对账号持有人吴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清理违规内容,消除负面影响。

  5.商城网民叶某利用网络账号“南**豆”发布传播已被辟谣的虚假图片,并配文称“一尸两命,杀人偿命,肚子里还有一个四月大的宝宝”,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商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信阳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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