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
其中提到,严禁安排非必要的出省培训或者未经审批出省培训。原则上不得在省外举办培训,确属特殊情况,必须在省外安排的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为主的出省培训须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提倡培训方式由 “走出去” 调整为“请进来”,在培训计划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线下培训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 “小金库” 。
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从严从紧控制项目预算,严禁大手大脚花钱搞培训。
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通知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5-6-28 00:19 , Processed in 1.18456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