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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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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6 17: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不断增强警示震慑效果,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部局下发的《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方案》的要求,固始交警现将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隐患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予以曝光:

  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3年4月4日19时17分左右,固始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337省道固始段16公里100米路段治理超载时,发现张某驾驶车牌号为豫SZ881*大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驾驶人张某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张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4月4日19时12分左右,固始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337省道固始段16公里100米路段治理超载时,发现时某驾驶车牌号为豫SZ377*大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驾驶人时某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时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3年4月4日11时13分左右,固始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沪霍312国道固始段688公里路段治理超载时,发现陈某驾驶车牌号为鄂ATH64*大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驾驶人陈某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陈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隐患路段:

  危险路段为:望港码头与204省道“Y"型路口

  存在隐患:无指示、警示标志

  交警提示:经过该路段时,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不争道抢行,正确开启灯光,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月18日,在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312国道东侧路边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段时右转弯横过312国道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三轮电瓶车驾驶人死亡。小型轿车超速行驶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三轮电瓶车驾驶人驾驶三轮电瓶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

  固始交警温馨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往往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超速行驶!

  案例二:

  2023年03月27日18时55分许,一辆小型轿车沿固始县蓼城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固始县蓼城大道格林豪泰酒店门口路段时,将站在固始县蓼城大道西侧机动车道上的行人撞倒,事故致行人受伤,小型轿车受损。

  固始交警温馨提醒: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截止2023年4月23日,河南九洲行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数52起。

  终生禁驾:

  2021年10月13日13时40分许,曾某驾驶一辆大型汽车在固始县汪棚镇至小胡集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现场。曾某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其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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