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阳市人民医院 全市参保职工在我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报销,起付线(门槛费)同一自然日5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0%。
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明确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开展个人账户改革,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信阳市人民医院是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即时结报定点医院,通过与医保系统对接,在7月1日政策实施当天已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时准确结算门诊共济报销,参保职工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我院就诊可即时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6月30日在信阳市人民医院院周会上,严珂副院长就《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做深刻解读,为7月1日开通门诊共济工作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的落实,切实为广大参保患者服务,保证医护人员知晓政策,医院医保科人员在门诊做政策宣传讲解。
门诊共济医保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 二、如何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自2022年7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市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以上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因故不能直接结算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次年3月底前持相关票据、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结算。 三、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标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改革 一是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我市2021年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定额划入,每人每月划入额度为60元。 二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子女、配偶和父母)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耗材、医药器械、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参加职工大额医保的个人缴费等,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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