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2年4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378.5万元,得补2698.5万元。
9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803万元,济源631万元,许昌480万元,商丘330万元,周口330万元,郑州220万元,濮阳210万元,开封205.5万元,鹤壁169万元。
9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904.5万元,洛阳480万元,平顶山318万元,漯河236.5万元,驻马店232.5万元,新乡227.5万元,焦作210万元,安阳51.5万元,南阳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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