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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伐的林木已经全部复植补种,看,这块土地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近日,在信阳市淮滨县淮南湿地,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林指着淮滨县人民法院淮南湿地“复植补种”基地说。只见现场郁郁葱葱,1万多棵水杉树整齐伫立着,放眼望去,一排排生机盎然的树木迎风而立,错落有致,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们前段时间已经到这看过一次,种植的树苗都存活了,这都是大家的劳动成果。”李林开心地向大家说着脸上洋溢着幸福微笑。大家抬头望去,只见前几年还是一片荒地如今已是翠绿一片。
近年来,淮滨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淮南湿地“复植补种”基地是信阳市法院设立的第一处“复植补种”基地。“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也是信阳法院的机制创新。
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健说,“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是环境司法的最终目的。审判实践中发现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被判入狱,民事案件被告也承担了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但受损的生态环境没有得到修复。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推行生态环境修复制度,责令责任人采取补种复绿、第三方治理、替代性恢复、异地恢复等方式,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损失,保持生态环境的总体平衡。”
随着淮滨县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和深入,保护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保护成效日益凸显,昔日屡禁不止的捕鸟和捕杀野生动物现象不见了,围湿造田现象不见了,破坏湿地资源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大天鹅、鸿雁、灰鹤等鸟儿欢快翩翩,处处洋溢着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画面。
下一步,淮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通过司法审判,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生态港城水景淮滨,美好生活看信阳”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洪唱/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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