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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快速处置一起加油站计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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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7 09: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近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汽车油箱标注容量为50升,却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加了52升燃油,认为该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不准确。接到投诉后,罗山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股立即向投诉人询问了详细情况,并联合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检测中心、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被投诉加油站进行了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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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现场,罗山县市场监管局计量检定人员使用20升和100升标准金属量器对被投诉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了3次检定,确认该加油机计量误差在±0.06%至±0.13%之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燃油加油机)》(JJG443-2015)中规定的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0.30%,不存在计量失准情况。随后,该局执法人员对加油机的计控主板、显示控制板等内部结构作进一步检查,未发现插头及微处理器等计量作弊装置。





检查结束后,罗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了检查结果,并将相关的计量知识进行了耐心细致讲解,得到了投诉人的认可,并对处置程序和核查结果表示满意。

据了解,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其最大容量的95%以下(有的车型为90%甚至80%),因此,汽车油箱的额定容量必定比油箱的实际容量要小,以油箱容量来推算加油机是否准确并不可靠。

加油机是涉及民生安全的重要计量器具,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为此,罗山县市场监管局要求辖区各加油站严格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抓好计量管理,维护好公平有序的计量市场秩序。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加油站计量不准是欺瞒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保留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讯员 潘广 刘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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