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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潢川5人私自屠宰母猪,面临14万多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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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6 09: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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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猪肉能不能吃?

一直以来,大家都对母猪肉避而远之,有的说这种头煮不烂,而且还有“毒”。

其实,母猪肉是可以进入市场销售的,但是有前提条件。 

在商务部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对种猪和晚阉猪制定了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种猪和晚阉猪,应当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相关信息。

  所以,只要是经过检疫并标明是“母猪肉”的,可以正常进入市场销售。

  但如非必要,也不建议大家尝试吃母猪肉,一是因为母猪多为繁衍之用,在饲养中可能使用各种药物催情催产,药物残留总归不好。二是,它真不好吃。(据澎湃新闻)

虽然母猪肉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入市场销售,但是,私屠滥宰、不在正规渠道销售就不行了。

最近,信阳市潢川县一伙5个人,就因为私屠滥宰母猪,被农业农村局发现并处以极重的罚款。

这伙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且被查获时,一加工的猪肉全部是母猪肉,未屠宰的生猪也是母猪。也以推测,这伙人专门屠宰母猪。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披露他们的猪肉流向哪里,但是可以推测,不是正规屠宰点生产的猪肉,无法进入正规渠道进行销售,当然也难以进入普通家庭的餐桌。到底会流向哪里,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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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人私屠滥宰被发现时,还留存有生猪及猪产品(母猪)672.58公斤,未经检疫的生猪1头225公斤(母猪)。

从工具上看,这伙人也是非常专业,而且做这门买卖的时间应该也不短,出货量也不小——他们5人共用的屠宰工具包括:肉钩41个、刀具15把、磨刀棒2个、丁子钩8个、电子称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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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宋*、冯*、吴**、吴*锋、向*春等5人,被处以涉案生猪及生猪产品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计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壹拾肆元肆角(148514.4元)。折算一下,这伙人人均将承担罚款3万元,不知道罪与罚是否匹配。而且上述母猪、母猪肉以及屠宰工具全部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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