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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7万元!信阳一新能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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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7 16: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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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信阳市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相关处罚文书信阳耀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累计被罚165.17万元。


据该文书显示,信阳耀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占用罗山县东铺镇北马店、龙泉村、北杨店村2756㎡土地建分散式风电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动工建设基站。未办理相关合法用地手续下私自动工建设,现已建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被处罚。


处罚内容为责令退还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其他非耕地的农用地的2756㎡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设施; 对非法占用其他非耕地的农用地的2756㎡土地的行为处以500元/㎡共计人民币137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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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罗自然资罚决字【2022】第13号》文书显示,该公司占用东铺镇新湾村、淮河桥村、林寨村1369㎡土地建分散式风电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动工建设基站,在未办理相关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动工建设,现已建成。


处罚内容为责令退还土地,没收非法占用的1369㎡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设施; 对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的1027㎡土地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计人民币102700元,对非法占用342㎡非耕地的农用地处以500元/㎡罚款,计人民币171000元,共计人民币27.37万元元。


记者查询得知,信阳耀明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电站建设与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及咨询;新能源装备制造、开发、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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