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第二十二批第一期(11名)、第二期(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来源:潢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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