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 光山县历史文化厚重,是文化之乡,智慧之乡,更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建设环境优美、生活宜居、 文明和谐的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2020年,光山县再次获得“河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作为一名生活在光山的居民,我们既是文明县城的受益者,也是文明县城的创建者和维护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光山交警发出文明交通倡议: 一、做文明人 行人自觉行走非机动车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与车辆抢行;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不在路口中间穿行,不跨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代步;服从交警指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二、行文明路 非机动车驾乘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主动礼让斑马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乱停乱放。
三、开文明车 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违反规定停车,不超员、超速、超载,不酒后和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辆,不违法超车、会车;行驶中不拨打、接听电话,不向车窗外抛物,按规定使用灯光,系好安全带。
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光山交警将结合当前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与我们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彰显光山文明城市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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