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9时50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接大广高速光山东站监控室警情通报:视频巡查发现槐店服务区西区出口附近一车辆着火,已拨打119。
接警后,六大队值班民辅警立即出动,9时58分到达现场。现场一辆皮卡车停在应急车道,占用部分行车道,车身燃起熊熊大火、浓烟滚滚,个别车辆冒险从超车道通过,部分车辆及司乘人员在距离现场几十米的地方驻足围观。
民警果断对事发路段临时管制,引导消防车辆进入作业位置,疏散周边人员,做好尾部防护,向驾驶员确认罐体内物品非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将现场情况报告指挥中心。
10时15分,大火被扑灭,现场恢复通行。初步调查,驾驶员徐某驾驶江铃牌皮卡车于9时35分从大广高速光山东站上高速,前往新县为客户挖掘机售后保养,车上运载一桶液压油、一罐氮气。高速交警与消防部门处置迅速果断,未发生次生事故,无人员受伤,车辆自燃原因待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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