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各省辖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1年5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382.5万元,得补3580万元。其中,信阳得补3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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