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 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自印发之日起在编制高速公路项目概预算、征地拆迁工作中执行该标准。
该标准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26号)和《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及费用包干补偿办法》(豫交文﹝2020﹞63号)并结合我市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的。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事宜,继续按照信政文﹝2014﹞4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一)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二)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三)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四)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五)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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