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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还需缴纳三通费?!信阳息县龙湖世纪城:县政府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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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6 09: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阳的余先生@河南都市爆料 ,称2018年他在信阳息县龙湖世纪城购买了一套房子。收房日期定在了12月26日,本来是意见高兴的事,但是在收房通知上,余先生却看到开发商要收取9000元的水、电、气安装服务费。早在2001年,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就颁布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商与物业不得重复收取业主的水、电、气、热道路等配套费用。因此余先生认为该项费用不合理,遂求助@河南都市爆料

接到爆料后,爆料记者联系到龙湖世纪城开发商,销售人员称收费该项政策是息县政府制定的。2019年10月1日前购房的业主需缴纳安装服务费,2019年10月1日后则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那么该项政策是否真实存在?记者先联系了信阳息县房管局,工作人员首先表示该项收费不合理。但是当提及息县是否有规定19年以前需要收取开户费时,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是负责人,需要找息县督查局。随后记者拨通督查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并给记者一个负责人电话,截止发稿前,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根据业主提供的《关于我县水、电、气入户费信访问题答复稿》显示:因燃气、自来水、照明用电开户费未在《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中列入。息县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视为市场调节价,开发商与业主双方按照行业有预算自愿、补偿成本的原则收取材料费、人工费。2019年10月1日前购买房子的业主,可依靠签订的购房合同和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按照法律法规执行,2019年10月1日以后所购买的房子,水、电、气则包含在房价中,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但是,2018年7月3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中就已对2015年公布的《河南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原《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已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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