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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固始人注意,这些收费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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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6 21:3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来源:固始在线
日前,信阳市发改委召集市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费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和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信阳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城镇燃气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统筹协调开展各项工作;住建部门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城镇燃气安装工程施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新建商品房燃气安装收费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引导燃气安装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合理制定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记者从《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了解到,文件明确提出:

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简化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不再另行收费。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由城镇燃气企业或利益相关企业施工的,鼓励燃气企业结合用气量和用户协商收费优惠事宜,减轻用户负担。

同时,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厘清本地管道天然气价格构成,及时清理和规范各项涉气价格行为。要严格控制配气价格水平,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配气环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降低过高的配气价格,切实减轻用户用气负担。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市天然气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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