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光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有关市县两级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求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3)914号〕等规定,决定举行《光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光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是否适当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32人。 1.与光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听证机关将从不同类别的报名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其中: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 相关企业和部门共8人:县城市管理局1人、县财政局1人、县交通局1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乡镇政府代表2人、朗洁公司1人、仁仁洁公司1人。 3.县城居民代表2人、乡镇街道居民代表2人、农村村民代表3人、政府部门代表1人、事业单位代表1人、企业单位代表2人、社会团体代表1人、民办非企业组织代表1人、交通运输行业代表1人、经营服务性行业代表6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光山县常住居民;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同意向社会公开个人姓名及职业信息,能亲自参加并能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gsfgw0928@163.com。现场报名地点为:县发改委物价股(原物价办三楼西)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8855977 88556685 附件:1.《光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docx 2.光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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