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智慧信阳云接到信阳市绿营花园项目业主投诉,该业主于2017年3月购买了一套房子,此楼盘为原信阳市文化局(现信阳市文广新局)与信阳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由于其监管不力导致项目烂尾却无一人出来承担责任,业主购房合同约定2018年5月1日前交房,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文广新局和信阳新城相互踢皮球。
以下摘抄部分举报信内容:本人实名举报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信阳市文化局)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违规经商对外销售房产、管理失职问题。 本人于2017年7月29日与信阳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绿营花园二期”其中一套房产,合同约定2018年9月29日交房,但是至今未交房。心急如焚的业主们开始调查开放商为什么不能交房的原因,其中的原因真是叫人触目惊心。 根据《羊山新区会议纪要》内容,得知“绿营花园二期”系2009年9月30日原市文化局为解决该局二级机构干部职工住房问题购买信阳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拥有信阳市新十八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一宗22.5亩使用权的土地,双方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于2010年3月26日签订了《房屋合作开发协议书》,原市文化局支付936万元土地资产费给信阳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原市文化局组建项目部负责开发建设,设立财务专户,负责规划、建筑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信阳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的招标、施工管理。 以上显然与2006年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2006]196号)第一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规定相违背。
恳请省纪委领导们,追查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信阳市文化局)当年违法违纪的事情,请求省纪委能协助我们住上房子。本人实在是无处投诉,抱着一丝丝希望写下这封举报信,对此内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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