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办事处,潢川开发区、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根据我县实际,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落实信疫防指〔2020〕55号文、潢疫防指〔2020〕84号文《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有关事宜发布通知如下: 一、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一是按照潢疫防指〔2020〕84号文件,重点做好“防境外、防疫区、防进京、防松懈、防聚集”管控工作。二是全县城乡居民要规范使用、科学佩戴口罩,进出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遵守管控规定,做到有效防护。 二、实施小区和乡村出入适度管控。从3月18日0时起,居民住宅小区由全封闭管理向有限管理转变,继续保持只保留一个可供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出口,全面做好值班值守,本小区人员、车辆可正常出入,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乡村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本地村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严禁串门、扎堆聚集。各小区、各乡村要重点针对外来人员做好排查、登记、体温监测和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境外返乡和湖北等重疫区返回人员,立即管控并报告辖区政府。 三、有序恢复道路交通。一是3月18日0时起,取消“通行证”管控措施,逐步恢复城乡车辆正常通行。城区主次干道和县乡道路不再实施硬隔离,逐步撤销乡村卡点,确保城区和城乡道路畅通。二是有序恢复全县城乡客运、县内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营,恢复跨低风险地区间线路客运。三是公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实行分时段、限车次措施,乘客实载率不得超过50%,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乘客体温检测、戴口罩出行等管控措施。四是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联系,适时开放潢川县火车站入站口。 四、有序恢复经营活动。除网吧、KTV、影剧院、茶吧、酒吧、足浴、洗浴中心、健身房、养生馆(所)、游乐场、图书馆、教育培训机构等场地相对封闭、人员高密度聚集的场所外,各类商场、超市、商业门店、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保障生产生活需要的经营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后,由经营者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乡镇由辖区政府批准,城区由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见附表),可恢复正常经营。营业期间严格控制室内人流密度,倡导顾客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交易和找零,做到无接触、可追溯;餐饮服务业可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开放外卖点餐,餐厅实行一人一桌、间距一米、同向用餐,同时段用餐上座率不得超过50%,暂缓举办各类宴会;农贸市场必须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杀等工作;逐步恢复茶叶、花木等各类专业市场交易,适时有序开放旅游景区(不含室内场所),严格控制游客团体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场所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逐步开放。同时,各监管部门要分类制定复工复产具体指导规范,对恢复营业开放场所消毒消杀和人员健康管理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等处罚措施。 五、其他有关事项继续按照潢疫防指〔2020〕84号文《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执行。 附:各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分工一览表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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