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标题: 幼师聘任应备案,两类人禁止从业!最新明确→ [打印本页]

作者: 给你我的糖    时间: 2024-11-11 17:37
标题: 幼师聘任应备案,两类人禁止从业!最新明确→
教育部今天(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对教师队伍有何具体规定?如何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一起了解↓↓↓


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需做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甘肃张掖一幼儿园

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此外,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教师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幼儿园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教育部将推动各地着力抓好保障幼儿安全的各项规定:

△11月5日,广东东莞一幼儿园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幼师聘任应备案,两类人禁止从业!最新明确→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欢迎光临 信阳网 (http://bbs.xyw086.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